夢鴿為告酒吧經理上訪 提交控告材料
8月19日下午1點,夢鴿隨同一名男助理乘坐出租車來到國家信訪辦公室,依舊延續庭前會議時的“貴婦”裝扮,涂紅唇、頭戴墨鏡披粉紅色絲巾,并且佩戴金飾,一手挎做工考究的粉色包包,一手握著上訪需要的相關資料。
夢鴿此次上訪是為了把酒吧經理張光耀等人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相關控告材料提交給政府部門。下午1點,信訪辦公室剛剛開門,但門口已經排起長隊,許多上訪的群眾都等候許久。信訪辦公室門口有多名公安人員維持秩序,并設有禁止拍照標識。夢鴿到來時,攝影記者一擁而上,紛紛拿起相機拍照,為了維護正常工作,夢鴿在公安人員的安排下提前走入大門,并未排隊。
夢鴿一言未發 情緒低落小聲哭泣
約45分鐘后,夢鴿走出國家信訪辦公室,記者緊隨其后采訪,夢鴿卻始終一言未發,拒絕回答任何與案件相關的問題,只告訴記者若有問題聯系她的律師,情緒明顯十分低落的她一直戴墨鏡回避鏡頭,并不時傳出啜泣聲,身旁的男助理也為她撐起黑傘,示意記者不要拍照。兩人步行走出信訪辦公室所在的胡同,乘出租車離開。據現場一名夢鴿的鄰居透露,夢鴿這一年來身材瘦弱許多:“她以前沒有這么瘦,臉色也很難看。”
第三方律師:夢鴿向法院“施壓” 違反法律程序
針對此次上訪,記者從第三方律師龐理鵬處獲悉,夢鴿在沒有結案的情況下通過國家政府部門上訪,是違反法律程序的。此舉會給法院造成壓力,龐律師表示:“政府無權向法院施壓,何況是夢鴿個人。”龐律師指出,夢鴿的上訪行為很有可能造成法官的反感,對案件最終判決非但不會起到積極效果,反而會產生負面作用。
蘭和律師:有必要提醒公安部對下級公安機構進行監督
針對第三方律師的看法,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律師在接受騰訊娛樂采訪時反駁道:“信訪辦公室已經接受了夢鴿提交的相關材料,此次上訪是為了讓案件回歸到正常的司法軌道。”蘭和律師稱,繼8月6日夢鴿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正式提交關于對GLOBAL酒吧值班經理張光耀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犯罪事實的控告函之后,警方遲遲沒有任何回應。張光耀本人也在自媒體中公開宣稱,警方從未找過自己。對此,蘭和表示:“有必要提醒公安部對下級公安機構進行監督,如果上訪的行為對強奸案有任何影響,也是正面影響。”
據悉,夢鴿提交的資料已被信訪辦公室接收,而李某涉嫌強奸案將于明天再次召開庭前會議。
蘭和律師發微博駁張光耀首次發聲
上午,李某某法律顧問蘭和又予以回擊,指責張光耀的言論前后矛盾、漏洞百出。蘭和律師直言對方是在“欺負受眾智商,基本事實已經很清晰。”
駁斥1:張光耀明知李某為未成年人卻誘導其喝酒
蘭和認為,此前張光耀的駁斥言論,內容豐富像小說似有高人捉刀,但掩蓋不了“邏輯混亂、前后矛盾、漏洞百出”的事實。隨后,蘭和又逐條對張光耀的駁斥進行回擊。針對張光耀所說的案發前與李某某幾乎零交流的說法,蘭和表示,2012年底,張就給李天一發短信,還處處以大哥身份噓寒問暖,“明知其為未成年人卻不遺余力地一再努力誘導其到酒吧喝酒”。蘭和透露李方還留有這些經過公證的短信。
駁斥2:楊某有完全行動能力,沒人挾持
在張光耀的受訪內容中,他表示楊某與李某某等人一同前往金鼎軒用餐時,已經走路晃晃悠悠,去過衛生間后一直趴在桌上休息。對此蘭和認為,楊某當時有完全的行動能力,沒有任何人挾持,“為何一再傳言,楊是被李等人拖出酒吧的呢?”蘭和直言,楊某當時的狀態監控錄像可以看得很清楚。
駁斥3:楊某被故意“遺留”在車庫,主動自投羅網
張光耀透露,一行人宵夜后來到地下車庫,自己不舒服先行離開,留李某送楊某回去,對此,蘭和質問對方:“張光耀為何帶著楊某某一路追隨到李家地下車庫,并且居然自己搭車回家,將這名女子獨自‘遺留’在地下車庫,羊入虎口地將其交給幾名‘社會習性和(編者按:很)重’的牛高馬大的醉酒的陌生男子,楊某某也居然沒有提出任何異議,主動自投羅網?”
駁斥4:張光耀故意煽動情緒,強化李天一的惡少形象
蘭和認為,“張光耀在文中描述的所謂李天一在酒吧各種高傲狂躁表現、以及‘讓她告去吧,我已經在公安局找好人了’的表述,純粹就是根據需要做簡單的填空題,沒有任何新意,無非就是強化李天一惡少形象,煽動社會情緒,最終達到置人于死地的目的,亦是一種煽情的老套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