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5年左右的時間,使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檢驗檢測和風險監測等技術支撐體系更加科學完善,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誠信意識普遍增強,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總體水平得到較大幅度提高。
建設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并與金融機構、證券監管等部門實現共享,及時向社會公布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信用情況,發布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對失信行為予以懲戒。
■ 要點
加大食品安全考核力度
為促進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決定》要求加大食品安全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力度,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獎懲約束機制。
《決定》首次明確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決定》規定對于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評優創建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
另外,要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責任追究的具體規定,確保責任追究到位。這些具體措施的出臺,對于進一步提高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推動各級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的落實,必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街道辦也要負責食品安全
《決定》從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體制機制出發,突出強調了要健全基層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體系,第一次明確要求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將食品安全工作列為重要職責內容,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并明確專門人員具體負責,做好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工作。